針對*ST光一轉讓債權一事,4日盤后,深交所下發(fā)了關注函。
(相關資料圖)
關注函顯示,2022年12月30日晚間,*ST光一披露《關于公司簽署<債權轉讓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稱,與江蘇弘昌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江蘇弘昌”)、豐田三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豐田三共”)簽署《債權轉讓協議》,以22083.62萬元轉讓公司對控股股東光一投資占用資金債權,其中江蘇弘昌受讓19000萬元債權,上海豐田三共受讓剩余差額部分。截至公告披露日,光一投資歸還資金占用金額本息合計26963.62萬元,占用公司資金已全部清償完畢。
當時,*ST光一在公告中稱,本次債權轉讓協議的簽訂有利于妥善解決光一投資資金占用問題,降低公司的財務風險,同時優(yōu)化公司資產流動性狀況,提高公司經營效率,符合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和整體利益。
資料顯示,上海豐田三共成立于2022年9月1日,江蘇弘昌成立于2022年8月8日,后者主營業(yè)務為商務服務業(yè),股東林金旺持股73.68%,其個人僅投資設立江蘇弘昌一家公司。
對此,深交所要求結合江蘇弘昌及上海豐田三共的業(yè)務范圍、對外投資等情況,分別說明二者受讓相關債權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二者資金實力與受讓債權金額是否匹配,資金來源及合法合規(guī)性,并報備相關資金流水憑證。
同時要求*ST光一說明,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江蘇弘昌、上海豐田三共相互之間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協議或相關安排,是否存在其他與本次債權轉讓交易相關的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一攬子協議,公司是否為相關款項的籌措、支付等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本次債權轉讓協議是否不附帶任何條件、不可撤銷或變更,并報備各方對上述事項的說明材料。
此外,上海市錦天城(南京)律師事務所為資金管理方,對上述事項代收代付的相關資金承擔監(jiān)管職責。深交所要求結合商業(yè)慣例、交易條款、付款安排等情況,補充說明上述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說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是否實際收到債權轉讓款,公司資金占用問題是否實際解決。
結合上述情況補充,說明本次債權轉讓事項預計對公司2022年當期損益和期末凈資產的影響,相關會計處理、依據及合規(guī)性,并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此外,深交所要求,說明本次《債權轉讓協議》的籌劃過程,包括重要時間節(jié)點、主要參與人員,公司是否按規(guī)定做好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及保密工作,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是否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存在泄露內幕信息、內幕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等情形,并補充報備上述事項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詳細說明近期接待機構和個人投資者調研的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公平披露原則的事項。
此前,因占資、信披等問題,2022年12月30日,*ST光一董事會、控股股東光一投資、實控人龍昌明一起收到深交所監(jiān)管函。
當日盤后,*ST光一公告稱,董事會收到深交所出具的監(jiān)管函。監(jiān)管函指出,*ST光一董事會在控股股東多次未按約定期限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屢次以控股股東“資金籌措計劃暫未落實到位”“若公司啟動司法程序拍賣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將會出現控制權不穩(wěn)定的風險”為由,放任其屢次拖延償還占用資金,未對其采取實質性追償措施。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東仍占用公司資金本息合計21060.52萬元。
同日,深交所還對光一投資、龍昌明出具了監(jiān)管函。其中稱,2020年6月,光一投資與盧康簽訂《借款協議》,約定由光一投資提供履約保證金、盧康提供借款資金,以大宗交易方式,通過盧康控制的證券交易賬戶,將上述資金用于購買光一投資持有的193.5萬股*ST光一股票,持有期間相關盈虧由光一投資承擔。光一投資、龍昌明于2020年6月30日通過*ST光一發(fā)布公告,披露了通過大宗交易減持*ST光一股份283.5萬股(含上述193.5萬股)等信息,但未披露上述借款協議及相關證券賬戶約定事項。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2月29日晚間,*ST光一公告披露,12月28日收到南京中院送達的決定書,南京中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程序。若南京中院依法受理申請人對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請,根據相關規(guī)定,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資料顯示,*ST光一成立于2000年4月,實控人為龍昌明,是國內較早從事用電信息采集系統業(yè)務的專業(yè)廠家之一,主營業(yè)務為智能用電信息采集系統的軟、硬件研發(fā)、生產、銷售及服務。
二級市場上,*ST光一4日收報5.10元/股,跌幅3.77%,目前公司總市值20.80億元。據同花順iFinD數據,2022年全年,*ST光一累計漲54.17%。(中新經緯APP)